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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露个别困境儿童隐私,为同类型的孩子筹款,这样做对不对?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长沙岳麓大爱无疆公益文化促进会 Author 康雄

作为公益人,保护受益人的隐私与筹款,哪个更重要?受益人同意暴露隐私是不是就可以有权利要求他配合?


一名资深公益人倡议:当我们以爱的名义去进行服务的时候,一定要注意受助者的感受,维护好对方的尊严,不能在给予他物质帮助的时候却伤害他的尊严,那是得不偿失的。资助只是手法,培养每个孩子具有独立的人格与融入社会的能力才是目的。独立人格中包含着个人的尊严。


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:长沙岳麓大爱无疆公益文化促进,作者:康雄。



前年的某一天,我接到中央电视台林老师电话。

林老师说:“我们想做一期服务事实孤儿的节目,想邀请大爱无疆与服务的孩子一起参加。”

我很开心,中央电视台哦,那对我们项目增强影响力和筹款可是很有帮助的啊。

我说:“那太感谢了,您看要怎么拍?”

林老师说:“从传播的角度,还是想从孩子成长故事的角度来切入。”

我说:“那要拍孩子正脸吗?”

她说:“当然要的,不然没有感染力。”

我说:“如果打马赛克或者用花草遮挡面部呢?”

她说:“那样效果也不太好。”

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,我拒绝了林老师的邀请。

我知道,一定有很多人不认同我的做法。

在此不说同意或不同意的对与错,我只说说我一直坚守保护孩子隐私的几个理由。




01.

保护隐私与筹款,哪个更重要?


做儿童服务的公益组织都明白:维护孩子尊严,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是做儿童服务工作的最终目的,筹款只是为达到最终目的其中的一个环节,如果为了中间的环节而违背服务最终的目的,那是本末倒置。当一个孩子不在意尊严与隐私,他的内心一定是不成熟的,那也就谈不上人格健全。




02.

为他提供了帮助就有权利让他配合?


《慈善法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:开展慈善服务,应当尊重受益人、志愿者的人格尊严,不得侵害受益人、志愿者的隐私。


我们作为志愿者去帮助他,是我们自己实现个人价值、社会责任的自愿行为。无论为受益人提供了什么样的帮助,都不能从道德上去要求对方必须做什么,更没有权利替受益人做违背他意愿的决定。



有一个高三的女生,叫小萌(化名)。我第一次去她家给她送宝贝激励金时她拒绝签收,然后一个人跑去了自己的房间。


我在征求她的同意后坐在她对面了解到事情的原委:有一家企业到她们学校做一个爱心捐赠活动,给10个家庭特别困难的孩子每个人发放1000元的助学款,在课间操的时候举行一个发放仪式,分别把10个同学叫上台,然后企业的老板挨个给同学发放现金,然后受助学生代表讲话,最后合影留念。女生是第10个叫到名字的,但是她拒绝上台领钱,当主持人多次叫她的名字的时候,全校的同学都转头看向她,她说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。最后她还是没有上去。


发放仪式后,她也没有要那1000元钱。班主任老师后来责怪她:“你知道我为你争取这个名额有多难吗?学校那么多学生最后却给了你,你还不珍惜?”


回到家奶奶也哭着说:“家里都这样了,你上一下台怎么啦?能怎么啦?”她只哭,没有说话。


听她说完,我说:“你做得对。”


小萌仰着看天花板的头马上低了下来,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“哗哗”地流。


我继续说:“每个人都有权利拒绝自己不想做的事,爱心捐赠也一样。一个人的尊严是最珍贵的,你能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拒绝1000元钱,我觉得你很了不起。”



我告诉她:“我们今天送钱为什么不去学校?就是不想让你的同学们知道。你看以前我们之间不认识,未来也很可能不会再见,因为我们服务的孩子有很多,我不可能每家都去,我们今天给你送激励金,只是希望在你暂时生活困难的时候拉你一把,我们未来也不需要你的回报。当然等你以后考上大学参加工作,如果有能力的时候你也能帮助其他的陌生人,我还是会很开心,就这样。


小萌抹干了眼泪,用力地点点头说:“那样我当然愿意!”



03.

受益人同意暴露隐私是不是就可以?


从法律上来说,如果受益人同意暴露隐私,你的要求是合法的。


但是,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工作者,应该从孩子的角度考虑暴露隐私会给他带来的影响。


首先,当你以一个帮助者的身份去提出这个要求时,是与孩子在一个不对等的关系下进行的。你是资助人,有的孩子本能地不敢拒绝。有的孩子可能想拒绝,有的监护人却不会同意,觉得应该让孩子感恩,或者害怕拒绝以后就得不到后续的资助,所以,他们有可能是在内心不情愿的情况下不得不接受。这也与我们服务孩子的初衷是不符的。


另外,如果孩子是真心答应的。但我们应该充分考虑这个隐私暴露后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。



这里讲一个我在初中时发生的一件事。


记得那年冬天,彭立珊先生为湖南的部分学校捐过一批过冬的棉衣。深灰色的,我们学校部分家庭贫困的孩子也领到了,其中就有我的同班同学。当时学校做了隆重的发放仪式,有孩子上台领取,当时同学们也很开心。但是一个星期后,那些领取了衣服的同学都不再穿那套衣服了。后来我们班领取了衣服的同学和我说,放学路上,许多顽皮同学看到他们这群领了新的棉衣的同学,都喊他们新的外号:“救济“嘎”衣”(新化话,救济棉衣的意思)。有同学就和那些顽皮同学打架了,后来所有的同学都不再穿那批衣服了,“救济‘嘎’衣”就变成了一个代表贫穷、带侮辱性的代名词。我的同学说他很后悔当时领取了那件棉衣。


许多年后,当初被当作典型暴露隐私的同学,在网络或其他地方看到当初的自己时,一定觉得无所谓吗?


要知道,童年的阴影会影响人的一生。




04.

暴露我的隐私、伤害我的尊严,为其他人服务,这样做公平吗?


无可否认,舍弃小我成全大我,是一个人优良的品格。但这应该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不得不为的选择,并且所要达成的目标远远大于付出本身。比如战争中解救战友;灾难中拯救同胞。


困境儿童服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不是一次宣传就能完全解决的问题。而且,只要真心为他们服务,长久坚持,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加入,最终也能达到帮助他们的效果。


如果那个孩子是你和我,暴露你的隐私、伤害你的尊严,说是为其他人服务,你觉得这样做公平吗?



05.

如果一个孩子不要尊严,只为获取物质,那和乞丐有什么区别?


网上有许多这样的视频,一个没有双腿的乞丐,趴在四轮车上边滑行边乞讨,有人不小心踩到他空荡荡的裤脚,却露出卷曲着的双腿,乞丐起身飞奔而逃。明明身体健全,却总想不劳而获,不要人格与尊严,只为获取利益。这样的行为为所有人所不耻。


维护自己的尊严是一个人基本的权利,拥有尊严是人格完整的体现,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尊严都可以不要,那他很难拥有积极阳光的人生。


所以,当我们以爱的名义去进行服务的时候,一定要注意受助者的感受,维护好对方的尊严,不能在给予他物质帮助的时候却伤害他的尊严,那是得不偿失的。


资助只是手法,培养每个孩子具有独立的人格与融入社会的能力才是目的。


独立人格中包含着个人的尊严。


“逆风飞翔·事实孤儿同行计划”项目专注为事实孤儿提供助学支持、成长陪伴和资源对接。项目通过助学、陪伴行动,保障事实孤儿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,促进他们独立生存、安全自护、社会交往等能力的提升,并通过情感陪伴与家庭环境支持,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与正确价值观的形成。


目前已联合湖南省内45家公益组织服务2500名事实孤儿,项目覆盖全省了50个县市区,累计筹集了近2000万余元爱心款,完成宝贝小屋改造83间。近两年共计开展了百余次活动,累计225个志愿者队伍参与,常态化参与服务的核心志愿者超过600人,服务了6000余人次事实孤儿,共计超过200000名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关注项目和参与捐款。


截止到2021年,项目帮扶人员无一人违法犯罪,其中74人考上大学,55人完成技能学习参与就业。另通过将项目复制推广到县域公益组织,深度赋能湖南省内近100名公益从业人员。



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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